看到EB-5“新规”新闻,应先问:这是已生效法律、现行政策、拟议规则,还是行业协会意见?文件状态不同,对投资人当前申请的影响也不同,不能把征求意见内容直接写成已经执行。
四类文件分别怎么看
- 法律:例如2022年EB-5改革与诚信法,核对具体法条、适用对象与日期。
- 现行政策及表格:核对USCIS政策手册、表格说明和相关公告,不能只看旧版摘要。
- 拟议规则:查看《联邦公报》的Proposed Rule标识、拟议文本及征求意见安排,尚不能当成该拟议内容已全部实施。
- 最终规则:查看Rule或Final Rule、生效日期和过渡条款,公布日与执行日也可能不同。
2026年的两份文件不要混为一谈
2026年7月2日,文件2026-13392以拟议规则形式公布,涉及落实改革诚信法、计划完整性及相关申请自动撤销等事项。行业协会提交意见是规则制定过程的一部分,意见页数并不能决定最终法条。
2026年9月30日,文件2026-20016公布的是EB-5费用最终规则,规定2026年11月30日生效。费用规则的最终状态,不能用来证明另一份拟议规则已整体生效。后续是否出现新文件,应继续查正式发布。
既有投资人的保护也须看具体条文
不能把俗称的“祖父条款”写成申请人永远不受任何后续法律、诚信、资金或就业要求影响。保护范围、递交日期、过渡安排及项目变化,应由律师按具体法条和个案判断。
同样,项目获批、行业协会表态或尽调报告不能替代个人资金来源、就业及申请资格的审查。若项目或区域中心出现问题,应区分项目事件与个人可采取的法定措施。
现在该等还是该动
对已经具备申请条件的家庭,应比较真实家庭目标、项目与资金准备、费用及时间节点,不能仅因新闻标题仓促投资,也不宜只因拟议内容尚在讨论就忽略现行义务。
要求顾问或律师列出每项建议对应的正式文件、状态、适用日期和本人影响,再做决定。对未核实的截止日或排期预测,不按确定事实承诺。
北极星移民的服务支持
北极星移民作为官网披露的IIUSA正式会员,可结合行业信息、项目实地尽调及美国本土律师审核进行解释。行业信息帮助发现问题,最终方案仍应落到可核实的正式文件、项目与家庭事实。
参考来源与核验日期
- 美国联邦公报:2026-13392号EB-5拟议规则
- 美国联邦公报:2026-20016号EB-5最终费用规则
- USCIS政策手册:第六卷G部分第二章(EB-5资格及就业)
- 北极星移民官网:机构介绍及服务披露
政策核验日期:2026年10月19日。本文为一般政策说明;适用条件和审批以主管机关现行规定及个案事实为准,不构成获批、投资收益或税务结果保证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