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极星移民的判断是:赠与和借款都不能只看钱现在在哪个账户,关键是交易真实、来源合法、证据能够衔接。家庭应在转账前让律师评估资金结构,尤其不要把临时过账写成长期赠与,或把本来需要偿还的款项包装成无偿支持。

图:北极星移民内容图解。
赠与不是签一份声明就结束
美国移民法对用于EB-5的赠与与借款资金设有来源要求。对赠与人,以及非银行出借人,需要证明相关资金通过合法方式取得,并且赠与或借贷出于真实善意,而非规避资金来源限制。具体适用见INA第203(b)(5)(L)条。
父母出资时,建议把亲属关系、赠与文件、转账凭证与父母形成这笔资金的文件分别整理。父母用经营分红赠与,材料重点不同于工资储蓄或售房所得;不能因为同是父母赠与,就照搬他人的证据清单。
借款要解释谁出钱、谁还钱
借款的初步核查至少包括出借人身份、借款金额与币种、放款方式、实际债务人、期限、利息和还款安排。协议内容应与真实资金流一致。若存在抵押,还应让律师核对抵押物权属及担保结构。
“借款一律不允许”和“任何借条都能用”都过于简单。银行贷款与私人借贷的证据要求可能不同,现金借款与以票据等形式出资也不能混为一谈。遇到与EB-5项目方有关联的融资,应进一步核查是否影响投资人的真实出资和风险承担。
出借人的钱合法,也需要文件呈现
如果亲友先收到第三方大额转款,再立即借给申请人,建议提前说明资金形成过程与交易关系。反复转账不会让原本不清楚的来源变得清楚,账户变多反而可能增加核对工作。
筹款期间应保留原始电子回单与完整对账单,并记录同一笔资金跨账户、跨币种变化的原因。跨境资金安排还须遵守相关司法辖区的外汇、银行及税务要求,不能把他人的汇款方案直接当作可复制路径。
别把家庭还款计划押在项目预计退出日
借款到期日与EB-5项目回款日是两套安排。开发融资、销售或再融资一旦晚于预期,申请人仍可能需要履行借款责任。因此应单独评估利息支出、偿债现金流及子女教育资金,不能只计算投资金额是否够用。
北极星移民熟悉旧法与新政EB-5流程,可由律师与文案团队共同预审赠与或借贷文件,先定位需要解释的关系与资金段落。签约前将服务费用写入合同,也有助于家庭把移民办理成本与私人融资成本分开预算。身份规划的自主性,应建立在可承担的家庭现金流之上。




